常見問題
- 1 經常收到執行分署寄來的公文或傳繳通知單,但是收件人已搬走不住這裡,請問該公文書或傳繳通知單應如何處置?
- 2 為何未收到稅單(或處分書)或行政執行機關的通知書,即遭強制執行?
- 3 所得稅可否免繳利息?
- 4 分署可以減免稅款、罰鍰、費用或其他應納金額嗎?
- 5 車子遺失並且已經向警局報案,行政執行機關為何仍然通知我繳稅?
- 6 我沒有車,也不會開車,為何有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違規罰款?
- 7 車子不是我在開的,是OOO在開,只是登記我的名字,為什麼要我繳牌照稅?
- 8 車子已經報廢了,為什麼還要繳稅?
- 9 收到行政執行機關的繳納通知或執行命令,應如何辨別真偽?
- 10 到分署現場繳款,可以使用「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如Apple Pay)繳納款項嗎?
- 11 貴機關午休時間有無提供服務?
- 12 若貴機關誤把別人的財產當成我的財產查封,該如何救濟?
- 13 義務人對於欠稅的行政處分不服,可以請求救濟嗎?可否向執行機關查詢欠稅(款)之原因?
- 14 未申報所得所核課之稅款已移送執行,可否補報並申請暫不執行?
- 15 對於傳繳通知書上所記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16 被限制出境後,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 17 滯欠多少金額,會被限制出境?
- 18 投標不動產的投標書,有無範本?可否就近前往了解?
- 19 貴分署不動產之拍賣期日期為何?
- 20 甚麼時候123聯合拍賣?
- 21 我已繳清欠款,為何銀行存款(薪水)仍被你們扣押?
- 22 我只欠停車費300元,為何執行分署扣押本人存款時,額外多扣好幾百元?
- 23 請問貴分署為何沒有先通知我,就從銀行扣押我的存款?
- 24 我服務的公司收到貴分署的扣薪命令,每月要執行我可領薪資所得1/3,這樣會讓我無法支付每月的家庭生活開銷及造成小孩教養費用不足,影響生計,請問可以降低扣薪比例或不要扣薪嗎?
- 25 移送執行稅款辦理分期,是否即可領取發票?
- 26 申請分期,需要本人親自到場嗎?
- 27 我的存款已被扣押,可否辦理分期繳納?
- 28 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因故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種法律效果?
- 29 我經濟有困難,沒有能力一次繳清,怎麼辦?
- 30 義務人若無法一次清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間及標準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