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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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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車,也不會開車,為何有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違規罰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515

請先確認臺端是否有同意別人用你的名義購車?若有,使用人不繳稅、費、罰款時,因臺端為登記名義人,相關單位即會移送臺端至執行分署執行。若無上開情形,請至監理站查詢是否有人冒用臺端名義購車?若有,請循相關法律途徑確認臺端有被冒名之情事後,至相關單位辦理稅、費、罰款等註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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