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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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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收到執行分署寄來的公文或傳繳通知單,但是收件人已搬走不住這裡,請問該公文書或傳繳通知單應如何處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 資料點閱次數:1087

行分署送達公文書,原則上會以"移送機關提供的地址辦理送達",有可能是居住地、通訊地或戶籍地。如有前述問題,請將該公文書退回或來電告知。另如收件人戶籍地仍登記於該址,建議您可向戶政機關詢問得否辦理遷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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