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分署送達公文書,原則上會以"移送機關提供的地址辦理送達",有可能是居住地、通訊地或戶籍地。如有前述問題,請將該公文書退回或來電告知。另如收件人戶籍地仍登記於該址,建議您可向戶政機關詢問得否辦理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