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對於傳繳通知書上所記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2 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3 我拿貴分署印有條碼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去超商繳卻無法繳,該怎麼處理?
- 4 我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已經逾期,該怎麼繳納?
- 5 我收到貴分署的繳納通知,但早已繳納了,該如何處理?
- 6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7 我收到繳納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貴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8 我收到貴機關的傳繳通知,但看不懂,怎麼辦?
- 9 我收到貴機關寄來限期到場報告或說明的通知,如果不去,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 10 收到行政執行機關的繳納通知或執行命令,應如何辨別真偽?
- 11 我收到繳納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貴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12 我收到貴機關的傳繳通知,但看不懂,怎麼辦?
- 13 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14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15 我收到貴分署的繳納通知,但早已繳納了,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