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移送執行稅款辦理分期,是否即可領取發票?
- 2 申請分期,需要本人親自到場嗎?
- 3 我的存款已被扣押,可否辦理分期繳納?
- 4 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因故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種法律效果?
- 5 我經濟有困難,沒有能力一次繳清,怎麼辦?
- 6 義務人若無法一次清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間及標準為何?
- 7 滯欠多少金額,會被限制出境?
- 8 車子已經報廢了,為什麼還要繳稅?
- 9 甚麼時候123聯合拍賣?
- 10 我收到貴機關寄來限期到場報告或說明的通知,如果不去,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 11 被限制出境後,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 12 投標不動產的投標書,有無範本?可否就近前往了解?
- 13 申請分期,需要本人親自到場嗎?
- 14 義務人對於欠稅的行政處分不服,可以請求救濟嗎?可否向執行機關查詢欠稅(款)之原因?
- 15 所得稅可否免繳利息?
- 16 義務人若無法一次清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間及標準為何?
- 17 若貴機關誤把別人的財產當成我的財產查封,該如何救濟?
- 18 為何未收到稅單(或處分書)或行政執行機關的通知書,即遭強制執行?
- 19 車子不是我在開的,是OOO在開,只是登記我的名字,為什麼要我繳牌照稅?
- 20 車子遺失並且已經向警局報案,行政執行機關為何仍然通知我繳稅?
- 21 移送執行稅款辦理分期,是否即可領取發票?
- 22 未申報所得所核課之稅款已移送執行,可否補報並申請暫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