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31 對於傳繳通知書上所記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32 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33 我拿貴分署印有條碼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去超商繳卻無法繳,該怎麼處理?
- 34 我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已經逾期,該怎麼繳納?
- 35 我收到貴分署的繳納通知,但早已繳納了,該如何處理?
- 36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37 我收到繳納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貴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38 我收到貴機關的傳繳通知,但看不懂,怎麼辦?
- 39 我收到貴機關寄來限期到場報告或說明的通知,如果不去,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 40 滯欠多少金額,會被限制出境?
- 41 貴機關午休時間有無提供服務?
- 42 收到行政執行機關的繳納通知或執行命令,應如何辨別真偽?
- 43 車子已經報廢了,為什麼還要繳稅?
- 44 我收到繳納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貴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45 我收到貴機關寄來限期到場報告或說明的通知,如果不去,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 46 我收到貴機關的傳繳通知,但看不懂,怎麼辦?
- 47 被限制出境後,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 48 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49 投標不動產的投標書,有無範本?可否就近前往了解?
- 50 申請分期,需要本人親自到場嗎?
- 51 義務人對於欠稅的行政處分不服,可以請求救濟嗎?可否向執行機關查詢欠稅(款)之原因?
- 52 所得稅可否免繳利息?
- 53 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因故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種法律效果?
- 54 對於傳繳通知書上所記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55 義務人若無法一次清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間及標準為何?
- 56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57 我收到貴分署的繳納通知,但早已繳納了,該如何處理?
- 58 若貴機關誤把別人的財產當成我的財產查封,該如何救濟?
- 59 為何未收到稅單(或處分書)或行政執行機關的通知書,即遭強制執行?
- 60 車子不是我在開的,是OOO在開,只是登記我的名字,為什麼要我繳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