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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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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對於欠稅的行政處分不服,可以請求救濟嗎?可否向執行機關查詢欠稅(款)之原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3252

由於課稅行政處分乃稅捐稽徵機關所作成,並非執行機關之權責,本分署依法應予尊重而不得變更其內容或予以廢棄。故義務人如對於欠稅的行政處分不服,請向作成課稅行政處分的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請求救濟,或查詢欠稅(款)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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