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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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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例心得分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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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00年稅執專字第000號等義務人00有限公司
一.執行經過:本案於收案後隨即請移送機關補正義務人公司之財產資料→沒財產,查詢金融開戶資料扣押存款→只扣到3仟多元,義務人公司法代經通知到處陳稱現以打零工為業,一邊再試圖振作,請本處給予一些時間,如經濟狀況許可,每月盡力繳納5仟元,為調查其所言是否真實,安排現場執行,發現其居住址是老式透天厝,雖當天未遇該法代,但透過窗戶可以看到屋內陳設簡陋且老舊,之後法代斷斷續續繳納5仟元,期間亦多次命法代至處報告財產狀況,其每次均稱仍在努力中,而截至96年3月31日我換股前本案義務人已繳納稅款24萬6930元。
二.執行心得:96年12月23日該法代至處找我,手上拿著幾張收據,非常興奮地跟我說公司所欠稅款他今天一次清繳囉!總共繳納197萬5仟多元,雖然知道我換股了,仍然想要跟我說他辦到了,並感謝我這些年對他的鼓勵,他也一直記得我告訴過他有能力時要想辦法清償稅款,我心裡很高興也很感激他與我分享他的成功,而且反過來謝謝他送我這份聖誕禮物!
三.結語:
從事這份工作經常得承受義務人對我們執行人員表示不滿的情緒,甚至是謾罵、詛咒,也有的時候不免懷疑義務人是不是都在欺騙我,但是多年來除了堅持執行立場外,說話不刺激義務人一直是我的最高指導原則,因為每個人背後總有一個故事,我們常說法理不外人情,但在我們職務範圍內能給予義務人的空間其實不多,不過我覺得我們可以給的人情就是鼓勵義務人,使其積極面對問題並處理欠稅,就像上述案例中的法代,我其實不真切記得跟他說過什麼話,但即使我換股了,他仍然帶著清繳收據來謝謝我的鼓勵,讓我非常感動,同時也是對我的一種肯定與鼓勵。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行政執行處李執行書記官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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