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 資料點閱次數:1540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編製單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統計室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s://www.tyy.moj.gov.tw/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受理之案件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統計單位:件、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中旬、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