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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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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導】疾管署回應外界意見,6月12日說明今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治措施及防治策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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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3-06-12
有關今(12)日報載各界學者專家就COVID-19為111年國人十大死因第三名一事所提防治意見,疾病管制署就今(112)年防治措施以及後續策略說明如下: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日前)及衛福部(5月1日後)掌握疫情發展及醫療量能負荷,適時評估調整防治策略,並定期於記者會說明。基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篩檢陽性民眾多為輕症個案,且國內治療藥物、疫苗及防疫物資充足,COVID-19自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併發症個案須通報法定傳染病並住院治療,輕症及無症狀民眾建議「自主健康管理」10天,並自5月1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因應社區流行之相關防治措施亦視疫情發展逐步調整或放寬,於確保社區防疫安全及保全醫療量能前提下,逐續恢復疫前生活。

二、為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之風險,疾管署積極儲備足量抗病毒藥物並提升藥物可近行。依據疾管署統計資料顯示,今年截至6月10日止,1-6月國內染疫就醫民眾之口服抗病毒藥使用率推估為18.2%(約開立45萬人份藥物),且今年各月份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率均高於去年平均使用率(11.6%),顯示符合公費抗病毒藥物之民眾如經臨床醫師評估適合用藥,均依規定開立抗病毒藥物供民眾使用。而我國確診個案藥物使用率,遠高於日本、香港、韓國、英國等國家,僅次於美國。另目前COVID-19抗病毒藥物儲備量能皆可再使用4至6個月,並訂有開口式合約可再購買,儲備量充足無虞。

三、另為因應各國邊境逐步調整開放,我國持續進行防疫措施鬆綁,疾管署亦採購足量之COVID-19疫苗,並依實證研究推動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疾管署於今年3月6日至4月30日,推動「112年全民COVID-19疫苗接種運動」,呼籲符合接種資格之民眾接種COVID-19次世代疫苗,活動結束後,亦與各地方政府合作持續提供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及提供衛教品,加強鼓勵長者儘速完成接種。截至今年6月6日止,國內65歲以上長者追加劑接種率達77.9%,另有16.9%之長者已完成3劑追加劑接種。目前亦正評估規劃秋冬之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

四、疾管署持續透過併發症通報、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住宿式機構定期公費抗原篩檢結果及醫療資源使用情形等多元管道監測國內疫情。因應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為減少對醫療量能之衝擊,疾管署已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為72小時,並就通報個案後續處置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另亦持續供應抗病毒藥物,同時維持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等高風險場域戴口罩規定。

疾管署表示,「多元監測疫情」、「持續供應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以及「整備醫療物資」為現階段COVID-19防治重點工作項目,疾管署將持續掌握疫情變化,適時調整相關防治作為,也提醒民眾應持續配合現行戴口罩規定及建議,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請符合資格民眾儘早前往接種次世代疫苗,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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