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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甄選駕駛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03
  • 資料點閱次數:176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甄選駕駛簡章

一、名額:駕駛正取1名,備取1名。

二、性別:不拘。

三、本分署地址、承辦人及電話:

地址:330046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1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秘書室

承辦人及電話:章先生電話:03-35795731001

四、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2.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五、工作項目: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本分署辦公地址。

七、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機關工友、技工、駕駛。

八、報名日期:請於114630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

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成通

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

十、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

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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